本报讯 8 月 5 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我省林长制改革进入新阶段。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我省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将达到 62%,森林覆盖率超过 31%,森林蓄积量达到 2.9 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 53%,林业总产值超过7000亿元。
我省作为林长制的发源地,4 年来一直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和高位推进。今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林长制法规,日前印发的《实施意见》是我省推深做实林长制改 革 的 又 一 重 要 文 件 。 根 据《实 施 意见》,到 2025 年,林长制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备,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林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森林覆盖率超过 31%,森林蓄积量达到 2.9 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 53%,林业总产值超过7000 亿元。
《实施意见》聚焦部分基层林长履职的短板、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薄弱环节、林业产业发展要素供给相对不足、松材线虫病疫情点多面广的严峻形势、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林业基层基础服务滞后等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着重从完善“五绿”协同推进机制,创新生态监管,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碳汇林业,推进科技创新等 5 个方面求创新、求突破。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积极开展区域合作,重点建立长三角区域林业生态经济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助推“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建立 G60 科创走廊“九地市+南京”绿色共保机制,促进长三角区域林业改革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实施意见》还将林长制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 何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