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 月 1 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 年,我省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 93.4%,创历史新高,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PM10年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SO2年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全省16个设区市中,10个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达标城市数同比增加5个。
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 146 条河流、41 个湖泊水库共 321 个地表水国、省控监测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77.3%,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点位),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2021 年,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夏季 O3治理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组织 70 家园区、922户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突出抓好长江大保护,完成长江干流 4558 个排口监测溯源,加强巢湖综合治理,巢湖水质保持Ⅳ类,蓝藻水华次数同比减少 21 次,累计面积同比下降 20%;稳步实施净土保卫战,推进 384 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完成 676 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 58 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应用,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本报记者 胡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