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 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提高患者到院 30 分钟内就诊率,引导患者有序就诊,减少院内等候时间。
同时,应当根据就诊量变化动态调整各挂号途径号源投放量,加强退号与爽约管理,建立退号候补机制。加强预约挂号管理,提供多种预约挂号方式。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日均门诊量 0.2%的比例配备门诊导医人数或智能引导设备数量,并为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就医辅助服务。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缩短检验、CT、核磁等检查的预约等候时间,鼓励提供门诊检查集中预约、自助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服务,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一站式检查预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