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的范围和对象
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实施的范围和对象为:从海外引进的来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从国内引进的来皖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一)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首次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衔接不上,不能及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或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突出成果。
申报条件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等。
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包括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对职业资格有明确要求的,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
(1)在海外或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在国内已取得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
(1)在海外或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在海外或国内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在国内已取得相应系列中级职称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急需紧缺人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在国内已经取得经社会化评定的相应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的考核评定:
(1)取得博士学位后具有2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硕士学位后,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2)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并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工作需要等,经单位同意,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的考核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业务工作总结等各1份;
3.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专业经历证明、学术或技术成果等材料原件各1份(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文,论文需提供分区检索报告);
4.个人诚信承诺书;5.经两名同专业领域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信2份;
6.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将申报人员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书面考核推荐意见。
(三)主管部门审核。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所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四)专家评议。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报人从事专业领域、学科方向和申报系列(专业),从评委专家库中抽取同行专家组成考核评议委员会,采取审查材料、实地考察、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方式,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果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考核评议。
(五)审核批准。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核评议结果,确认其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批准发文并办理资格证书。
有关问题
参加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人员,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要求。
通过“绿色通道”考核评议取得职称的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通过绿色通道考核评议取得的职称与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申报考核认定所需费用,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职称评审费和论文鉴定费标准执行。
其他取得博士学位,学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业界普遍认可,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获得相关研究领域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的特殊人才,可参照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条件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