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按照申领地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的 90%计发失业保险金。
问: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和时间?
答: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次月起按月发放,享受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问: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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