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5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据省教育厅厅长赵振华介绍,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改革目标:2021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到2024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形成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在科目设置方面,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 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 6 门。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实行“3+1+2”模式。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考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 3 门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他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各科成绩当年有效。在某科目选考人数偏低时,启动最低保障机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进行等级赋分,规避科目选考失衡问题。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时间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在评价制度方面,通过过程评价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引导学生全面且个性发展,促进普通高中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公正、科学选拔人才。高中基于综合素质情况写实记录,加强对学生成长过程指导。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
在录取模式方面,高中学校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建立选课指导制度,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制定选课指南,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发展需要。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 6 门科目中,按专业类或专业,提出在皖招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两年公布。专业类或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 3 门。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从 2024 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考生志愿按“院校+专业组(专业)”,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填报需求。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均不分批次,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时分段进行。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在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方面,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另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 2021 年秋季高中新生入学起实施,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 6 门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本报记者 何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