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 月 28 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引江济淮工程是跨流域跨省的重大战略性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安徽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号工程,对于缓解皖北及豫东地区水资源短缺、沟通江淮航运、改善巢湖和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从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规范水量调度和用水管理、加强航运管理、强化水质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
《条例》明确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规定在边界设立界桩、界碑等保护标志,设立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明确在引江济淮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六项禁止行为。明确坚持总量控制、统一调度、分级负责,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和航运等需求。明确引江济淮工程航运管理范围和航道养护责任主体;明确建设运营单位按照规定收取船舶过闸费;禁止在引江济淮工程航道内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水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条例》界定水质保护与考核责任主体;规定工程航道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应当设置污水污染物存贮装置、集油装置,实行污染物船内封闭、收集上岸,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据悉,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批复建设总工期为 72 个月。截至目前,引江济淮主体工程 81 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741.63 亿元,实现了工程工期过七成、工程进度超八成的良好态势,沿线重大节点工程进展顺利,桥梁完工 46座、通车45座,工程建设进入试通水试通航攻坚阶段。
(本报记者 胡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