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8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赋能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我省民政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共同搭建起“1+8”政策体系,总体政策架构于今年5月上旬已全部完成。
“1”即2021年12月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共同印发的《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提出助力商协会培育发展和作用发挥的7个方面28条“干货”。
《意见》明确商协会要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联络,推进“双招双引”、搭建行业发展平台;鼓励省外来皖设立异地商会,支持我省商协会与沪苏浙、大湾区、京津冀、中部地区其他省份等商协会和国际商协会加强交流合作;聚焦新兴产业领域商协会的培育发展、作用发挥,鼓励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人物主导组建新兴产业商协会;将适合商协会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动态调整,简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推行商协会自主管理与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治理模式,支持商协会按“会企分开”原则依法设立专业化招商公司。
“8”即由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省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出台的一揽子“政策大礼包”,为商协会助力“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形成有效支撑。
聚焦登记管理,提升服务质效。在当好“服务生”上,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加大培育发展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登记服务的意见》,明确放宽登记条件、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提高管理服务效率等 12 项服务举措,并首次提出商协会可以实行适度“一业多会”。在选好“领头雁”上,省民政厅印发《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对全省性商协会负责人人选的基本条件、禁止情形、审核程序、审核材料等方面提出 14 条具体要求。在用好“指挥棒”上,省民政厅、省工商联共同制定《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探索建立 6 个方面 30 项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商协会承接购买服务、享受扶持奖补、参与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聚焦作用发挥,拓宽平台空间。在助力“双招双引”中,省发改委(省新兴产业聚集地执行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专业化“双招双引”工作的通知》,建立十大新兴产业全省性商协会清单和商协会主要负责人常态化列席“双招双引”等工作会议机制。在助推会展经济中,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印发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会展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各级商务部门为展览业管理牵头部门,鼓励商协会动员会员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览;探索建立展览业公共服务平台,举办会展业发展论坛。
聚焦培育赋能,强化精准支撑。财政支持方面,省财政厅制定《财政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落实“各级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0%”的政策要求。人才扶持方面,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才扶持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每年支持商协会承办3-5个高级研修班,支持具备条件的商协会牵头举办技能竞赛活动,对竞赛获奖选手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税费优惠方面,省税务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通知》,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6个方面12项税费优惠政策。(本报记者 胡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