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亳州市蒙城县总工会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发起春季要约,深入企业宣传引导,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有序推动企业职工稳岗就业,突出新就业形态 劳 动 群 体 权 益 维护,积极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共发出集体协商春季要约书183 份,收到回复 183份,签订集体合同 183家 企 业 ,覆 盖 职 工13986人。
加 强 部 门 协 调 ,形成工作合力。县总工会高度重视集体协商要约工作,及时转发市总工会“春季要约”活动文件,制定下发全县集体协商目标任 务 ,明 确 工 作 责任。各乡镇工会、开发区总工会及企业工会积极借助和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协商水平。为了疫情期间更好地宣传集体协商,县总工会编印了疫情期间《集体协商培训指南》,并通过召开推进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对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高度重视集体协商代表和指导员队伍建设,对基层工会主席和部分企业工会主席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增强集体协商的业务能力,提高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权益维护。县总工会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围绕货车司机、快递员、美容美发等行业就相关管理制度、规则,充分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把同类工种的工作标准、劳动定额、劳动安全等作为集体协商主要内容;把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与福利等作为集体协商主要内容。督促平台企业等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注重提质增效,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履约率和实效性。县总工会积极扎实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不断提升职工满意率和企业认可率。工资集体协商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有序地开展和推进,保障协商代表的产生、协商议题的确定、职代会的通过、公开公示和合同上报审核备案等程序合法有效。在着力提高协商质量的同时,健全完善集体合同职代会监督落实机制,保证合同切实得到履行,提高履约率和实效性。
(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