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地图下的单,“约的是滴滴,来接我的却是斑马快跑,发生纠纷,我投诉后又从犇犇退款。”近日,甘肃省兰州市消费者何先生讲述了自己在当地打网约车的经历。
何先生的困惑,来源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出现。所谓聚合,就是引来多家网约车企业共驻一家平台,其自身却不直接设置运力,仅提供乘客与入驻网约车的撮合服务。当然,这个定义并不能完整反映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复杂关系。也有多家头部网约车品牌企业既做自营平台又做聚合平台,并且在聚合平台方面,既将自己的品牌接入友商的聚合平台中,又将友商的品牌接入自己的聚合平台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平台之中有平台”的新业态。怎么样,只是这段陈述,恐怕已经让一些消费者够觉得“烧脑”了吧?
“烧脑”可以慢慢理解,也可以不去理解。对于普通消费者所关注的,无非两个问题:为什么会这样复杂?对消费者来说有什么好处?复杂的原因,当然在于平台、网约车企业在利益和发展上的需求,这是主观原因。客观来说,有利于消除门户之见,也有利于平台、网约车企业整合运力,促进运输市场的繁荣。对于消费者来说,最大的好处是便捷,能省去在多个 App 上找车的麻烦,能以最快速度撮合网约车和乘客的交易。
当然,有利就有弊。其弊病主要有三,一是容易绕晕消费者;二是网约车行业车辆归属关系、服务关系更加复杂,容易发生纠纷或者事故,让消费者维权更为困难;三是有的聚合平台接入了不合规网约车平台、车辆等。
可能绕晕消费者,并不重要。消费者并不需要关注其中复杂的关系,能够享受到便捷的服务,才是关键的。但加大消费维权的难度,却是必须重视的。报道中的何先生,在发生中途甩客拒载后,他向高德地图投诉后,无论怎样,还算及时收到了退款。因此,无论网约车聚合平台有怎样复杂的关系,消费者在哪个平台约的车,哪个平台就应该对消费者负责到底,协调处理,这是应有的原则。当纠纷处理时间较长时,平台预先垫付,也应成为规则。
当然,网约车聚合平台关系的复杂,对于监管来说,显然是加大了难度。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捋清其中的关系,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明确相关方的责任,此问题并不难解决。市场总是在发展变化的,其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监管的意义,就在于判断是弊大还是利大,然后引导和规范相关企业,兴利去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