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 月 9 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争取、整合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财税、科技、金融、土地激励政策,推进我省装配式项目建设全产业链发展。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的方式建造的建筑,是建造方式上的重大变革,对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环节污染、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新产业新动能培育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原则上各设区的市不少于 1 个构配件生产基地,一批商品混凝土生产、墙体材料、门窗制作、钢材生产加工等企业将通过技术改造,向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转型。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满足生产基本条件、具有装配施工能力,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可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意见》旨在帮助装配式建筑产业从业人员提升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意见》鼓励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开展精准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建筑业农民工技能水平,建设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大赛;将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纳入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范围。
《意见》还提出到 2020 年末和 2025年两个时间节点的发展目标。到 2020 年末,各设区的市普遍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全省培育 10 个左右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5%。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 3 家,全省培育 50 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 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 30%,基本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本报记者
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