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7日上午,省总工会召开学习宣传 《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媒体座谈会。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发成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总工会一级巡视员李素萍介绍条例相关情况,省总工会领导胡东辉、许建清、李坤刚等出席座谈会。
会上,李素萍就《条例》的起草过程、特点、内容及全省工会下一步宣传贯彻安排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针对参会的中央驻皖媒体、省主要媒体和工会媒体提出的问题,省总工会法律工作职能部门权益保障部的相关负责人作了详细解答。
徐发成指出,《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引领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履行工会依法维权职责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徐发成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高效地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全面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并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让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用人单位、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条例》的颁布实施、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各级工会要精心组织,抓紧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等前期筹备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工会干部和劳动法律监督员 《条例》学习培训,确保于明年5月1日《条例》开始施行时,同步建立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监督员队伍,形成从各级总工会到基层工会的多层次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网络,为《条例》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工会要履职尽责,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不断扩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覆盖面,要健全完善工会与政府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条例》的有效施行。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着力维护和发展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职工和企业双赢。
《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报记者 何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