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人日报社

2020-01-21
报刊: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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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学习“打卡直播”

    摘要:“要及时设置安全可靠的支护棚,使其距工作面不大于6毫米……”“起爆前要发信号,如敲管子、喊叫等,炮响后15分钟方可解除警戒……”1月16日,铜化集团新桥矿业公司“安全环保工作”微信群里安全学习直播如约

  • 喜庆福字贴起来

    摘要:春节将至,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荷塘社区党委及卫健、企退、残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特困户彭奶奶家中,送去春节慰问品、慰问金以及社会各界为孩子捐赠的爱心衣物,并帮他们贴上红彤彤的对联和福字。

  • 农民工兄弟:把幸福装回家

    摘要:临近春节,身在异乡的游子们开始收拾行囊,准备赶回遥远的家乡。这些天,中铁四局绍兴区域项目部工地上的工人,也陆陆续续为回家而准备起来。他们的行李是大大小小的编织袋和或大或小的塑料桶,让人忍不住好奇里面到

  • 淮北:为返乡人员当好“电保姆”

    摘要:本报讯1月18日上午,国网淮北供电公司古饶供电营业厅迎来一位特殊的客户,点名要找客户经理黄宁。见到黄宁后,他非常激动地说:“谢谢你,黄师傅,要不是你,昨天夜里我回到家就要摸黑了!你们的服务太好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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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大学毕业后在某广告公司做小时工一年多时间了,最近,因为报名参加更理想岗位的招录考试,要集中时间备考,便向公司提出辞职。可老板说,公司现在很忙,少一个人会很麻烦,因而不同意我辞职。他还说,如果未经批准

  • 接困难农民工回家过年

    摘要:本报讯日前,涡阳县总工会联合驻河北廊坊市农民工工会联合会,组织第一批困难农民工乘坐大巴车,从河北省廊坊市安全抵达县长途汽车中心站。这项活动是涡阳县总工会连续三年开展的“春运邮情、情暖江淮”关爱外出务工

  • 新春送“礼”带“福”回家

    摘要:

  • 看望节日坚守岗位一线职工

    摘要:本报讯1月14日,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杨勇义一行先后到市交警支队、市环卫处大润发垃圾中转站,看望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为他们送去6万元慰问金。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

  • 驻村工作队开展系列暖心活动

    摘要:本报讯日前,阜阳市总工会驻界首新马集镇王楼村扶贫工作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困难家庭送祝福、送温暖。遍访贫困户和困难家庭。随着春节的临近,王楼村驻村工作队每天坚持走访贫困户,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 走访慰问扶贫村贫困户

    摘要:本报讯日前,蚌埠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王鹏,副主席沈玉玲、周海清带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帮扶责任人,冒着严寒,前往怀远县常坟镇镇南新村开展春节走访帮扶活动,为贫困户送去大米、食用油等物资。在镇南新村,王鹏认真

  • 年味弥漫在每一个角落

    摘要:“别的事情都没有那么重要,唯独年夜饭,不可缺少。我要让生活在这里的人感受到芜湖是一座温暖的城市,不仅有山有水,还有人情味。”昨日,阳光灿烂,芜湖市耿福兴酒楼城东旗舰店门口张灯结彩,市总工会联合芜湖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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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工与非全日制工的辞职程序有区别吗

   期次:第7293期   

我大学毕业后在某广告公司做小时工一年多时间了,最近,因为报名参加更理想岗位的招录考试,要集中时间备考,便向公司提出辞职。可老板说,公司现在很忙,少一个人会很麻烦,因而不同意我辞职。他还说,如果未经批准就走人,公司会要求我赔偿损失的。请问,老板的说法对吗?我可以一走了之吗?

读者

艾明

首先要确定的是,你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即小时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如果你属于非全日制形式的用工,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之规定,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即通知广告公司后就可以走人,不存在因此而要赔偿公司损失的问题。

如果你的工作时间超过上述规定,你就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属于全日制形式的用工。在此类形式的用工中,如果广告公司不存在过错,虽然你有权提出辞职,但是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这是员工辞职的程序性规定。就是说,你向公司递交辞职书后,不管公司批不批,你都可以在 30 日期限届满后走人。你如果违反上述程序性规定,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就得向公司承担赔偿损失

的责任。因为《劳动合同法》第 90 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赔偿损失的项目,根据原劳动部制定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包括:(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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