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人日报社

2021-04-29
报刊: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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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严查!

    摘要: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王雨萧白瀛)记者28日了解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

  • 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与传统医院有何不同?国家卫健委权威解答!

    摘要: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沐铁城)“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工作,是我们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分级诊疗目标的重要措施。”日前,在国家卫健委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

  • 印度发生6.4级地震

    摘要:这是4月28日在印度阿萨姆邦高哈蒂拍摄的地震后开裂的墙壁。据印度国家地震中心28日测定,印度东北部阿萨姆邦当地时间28日7时51分发生6.4级地震。新华社发

  • 日本国会批准RCEP

    摘要:新华社东京4月28日电(记者刘春燕)日本国会参议院28日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由于众议院此前已批准该协定,此举意味着日本已完成RCEP批准程序。日本政府此前发布RCEP经济效果评估

  • 2021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特别节目在京录制

    摘要: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录制的“中国梦·劳动美——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2021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特别节目,近日在北京市国家会议中心二期工地录制。全国和北京市劳

  • 生态环境部:日方在启动核废水排海之前应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摘要: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高敬黄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8日表示,日方在启动核废水排海之前,应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切实满足利益攸关方和国际社会的关切。生态环境部当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

  • 亚行:亚太发展中经济体今年预计增长7.3%

    摘要:新华社马尼拉4月28日电(记者闫洁刘锴)亚洲开发银行28日发布《2021年亚洲发展展望》报告说,尽管新冠疫情仍在持续,亚太地区发展中经济体2021年将迎来经济复苏,经济增长率有望达到7.3%,中国经济

  • “王处长”,走完流程要走心,送完外卖得送政策

    摘要:“太委屈,这钱太不好挣”。北京市人社局副处长王林体验送外卖12小时只赚41块钱的视频火遍网络。各地网友纷纷直呼:希望这样的换位体验能够多一点!长期以来,政策落地难始终困扰基层施政,有的基层干部曾抱怨“

  • 视障人士分享与导盲犬的故事

    摘要:4月28日,在活动现场,导盲犬Rainbow趴在视障人士连勤的脚边。当日是国际导盲犬日,一场以导盲犬为主题的电影推介活动在北京市朝阳区善缘书舍举办。活动中,视障人士向参与者们展示自己的导盲犬,分享自己

  • 阿尔巴尼亚社会党在议会选举中获胜

    摘要:新华社地拉那4月28日电(记者章亚东)阿尔巴尼亚中央选举委员会28日宣布,执政的阿尔巴尼亚社会党在25日举行的议会选举中获胜,赢得第三个任期。阿中央选举委员会当天公布的对99.2%选票的统计结果显示,

  • 敏感个人信息范围如何界定?胎儿个人信息是否要保护?

    摘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前就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草案二审稿强化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明确国家网信部门统筹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工作职责,

  • 哈萨克斯坦总统:中国永远是好朋友好邻居好伙伴

    摘要:新华社努尔苏丹4月28日电(记者张继业)据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28日消息,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日前表示,中国永远是哈萨克斯坦的好朋友、好邻居、好伙伴。托卡耶夫27日在总统府会见中国驻哈大使张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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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个人信息范围如何界定?胎儿个人信息是否要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

   期次:第7585期   作者:□新华社记者 刘硕 白阳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前就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草案二审稿强化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明确国家网信部门统筹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工作职责,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更坚强的法律支撑。

李飞跃委员说,在现行法律基础上,针对个人信息整个生命周期制定出台专门法律,可以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与会人员认为,二审稿在一审稿基础上,相关规定更细化,内容指向更明确。与此同时,在敏感个人信息范围界定等方面,建议进一步细化并完善。

草案二审稿明确了敏感个人信息的性质和范围。周洪宇委员说,草案中列出敏感个人信息的多方面内容,但实际上很难列完整,建议增加授权条款:“敏感个人信息的范围、种类等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作出规定,并向社会发布”。敏感个人信息中,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的采集和使用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王超英委员说,当前人脸信息等个人生物信息在线上线下被广泛使用,草案对个人生物信息,特别是人脸识别技术的规范讲得不是特别清楚,建议对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信息进行具体规范。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使用完相关信息后,或者个人撤回同意时,如何保证个人信息彻底不留痕迹?草案二审稿中明确了应删除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形。

郭雷委员说,建议在个人信息处理包括的事项中,增加“复制、删除、销毁和评估”,这样可以体现信息处理活动的完整性。李巍委员说,要规定某些信息必须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和特殊用途,以及限制使用范围,超过有效期就要自动销毁、删除、退出;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定期开展检查和监督,集中精力妥善解决好这些信息的退出和销毁问题。

王砚蒙委员说,草案二审稿补充了自然人死亡后的个人信息保护内容,也应该对自然人出生之前的信息保护问题作出规定。

“未出生的胎儿也有其独特的生物识别信息,从怀孕开始到胎儿分娩,孕妇要在医疗机构进行多次孕产检查,这些检查会产生胎儿的影像、性别、血型、疾病基因、身体特征和是否残缺等生物识别信息,这些胎儿信息与父母信息一起都在医疗机构大量存储,有必要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

草案规定,基于个人同意而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个人有权撤回同意。李飞跃委员说,建议进一步完善个人撤回同意的有关内容,明确撤回的方式、撤回时间的认定等,增强法条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还有一些与会人员认为,建议草案中的个人信息概念界定与民法典等法律调整一致。杜小光委员说,建议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采用民法典、网络安全法中有关“个人信息”定义的表述,以达到法律条文间的统一。杨志今委员说,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的定义突出强调了“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建议草案采用与民法典相同的表述进行定义。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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