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我的档案怎么查?网上能否查询?
解答:高校毕业生可以依据毕业当年学校所发报到证查询,报到证的派遣单位即为档案存放单位。(注:高校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服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目前全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未联网,暂时无法通过网上查询,可以拨打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电话进行查询。后期联网后,可以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查询。
咨询(二):我是高校毕业生,有哪些就业补贴政策?
解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咨询(三):近期收到短信称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依规最高可享5000元补贴,具体是什么政策?
解答:对企业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 5000 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职工个人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包括高级工晋升技师、技师晋升高级技师的培训),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师培训补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48 号)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4月22日以后,参加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培训费的 9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标准由技师不超过2000元、高级技师不超过3000元提高到技师不超过 3500 元,高级技师不超过5000元。
咨询(四):我于2016年7月5日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现在能否领取补贴?
解答:目前我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覆盖对象为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会计师等在内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尚未纳入补贴范围。我们将密切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待相关实施细则出台后及时加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