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 月 25 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情况。记者了解到,我省编制实施《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安徽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旨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徽。
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介绍,法治安徽建设规划对法治安徽建设作出整体部署安排,具有方向性、统筹性、全面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分别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专项部署安排,以法治安徽建设规划内容为纲,贯彻规划举措,推进规划落实,共同形成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顶层设计。
记者了解到,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安徽、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安徽建设规划部署,结合安徽实际,提出了几项创新举措。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上,提出全面开展依法兑现公共政策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等。在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保障上,提出围绕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创新型省份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土地管理、促进乡村振兴、人口计划生育、生活垃圾处理、地方金融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等加强立法工作。在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上,提出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类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等。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提出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同沪苏浙执法一体化等。
在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上,提出大力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在健全行政纠纷解决体系上,提出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等。在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上,提出 2023 年年底前全省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等。在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上,提出推动高频电子证照同沪苏浙互认应用、全国标准化应用,引入工业互联网等。(本报记者 魏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