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明(化名)来说,2021年12月29日,是他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一天,他不仅迎来了自己18周岁的生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还对他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原来,小明是马鞍山市一所学校的在校学生。曾经好学守纪、彬彬有礼的他,因为沉迷网络,并在酒吧、网吧中结交了一群社会上的“朋友”,最终误入歧途。2021年1月份,小明伙同他人对一名同学实施了犯罪行为。
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小明的犯罪行为虽然已达到立案标准,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诚恳,又系初犯、偶犯、从犯,考虑到小明为未成年人,且具备一定的家庭监管及社会帮教条件。最终,在对小明进行了详尽的社会调查及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并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后,承办检察官对其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立了六个月的考察期。
在不起诉宣告过程中,检察官对小明进行了训诫,希望他在即将成为一名肩负社会责任的成年人的重要节点时,正视曾经的错误、规范自身言行,在回归学校和家庭后,做一个守法、乐观、向善、好学的青年。小明表示,今后将好好学习,听取父母、老师与检察官的教诲,珍惜这次重新开始的机会,绝不再触犯法律。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也是雨山检察院作出的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今后,该院将继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帮助迷途未成年人知返为出发点,联合社会力量及相关职能部门,构建相互协作的司法帮教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汪开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