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春节前夕,在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和帮助下,郭某某等13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九个多月的23.8万元工资,讨薪之路画上圆满句号。
据了解,冯某某挂靠某建筑劳务公司与淮北市某置业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开始作业,拖欠郭某某等13名农民工工资 23.8 万元。2021 年 8 月 16 日,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冯某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冯某某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
2022年1月6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落实省检察院“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中发现该线索后,立即将线索移送本院刑事检察部门。1 月 10 日,刑事检察部门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建议将该条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1 月 19 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1月25日,冯某某被劝投归案,当日,冯某某足额支付上述13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自“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据省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压实部门职责,扎实做好农民工等群体民生司法保障工作。主动融入相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去,积极与人社、住建、公安、法院等单位对接,共同筑牢农民工“护薪”体系,提升相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水平,确保付出辛勤汗水的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有的劳动报酬。
针对农民工反映被公司拖欠工资、押金等信访事项,相山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核实农民工与公司劳务关系,协助其准备欠薪证明、申请书等证据材料。通过综合运用远程视频接访、院领导包案等措施快速审查,并第一时间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办理,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把党和国家的温暖传递给信访群众。
下一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助推“检察为民办实事”取得成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俞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