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维系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根基,是家庭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2021年,我省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政策举措,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带动劳动者增收,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0.9万人,同比上升6.94%,创历史第二高位;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稳中有进,就业局势保持总体平稳态势,实现“十四五”就业工作良好开局。
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作风建设引领服务升级,围绕市场主体和重点群体两个关键,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持续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力以赴稳定和扩大就业。一是细化全年就业工作“施工图”。省政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署《共同推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省政府召开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暨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65 万人以上。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市场主体需求。我省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 12.52 亿元,落实稳岗留工各项补贴资金 2734万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若干实施意见》,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攻坚年行动,指导各地人社部门与 6703 户重点企业建立包保服务机制,全力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统筹开展“2+N”招聘、“春风行动”、皖江皖北劳务对接等专项活动,1-3 月份共组织各类招聘会 9144 场次,达成就业意向 11 万人。三是真心真情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全省启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培训招聘、困难帮扶等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增收;开展“2022 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走访服务对象家庭 21182户,帮助 12422 名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实现就业;推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落实灵活就业参保保障举措,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增收。
一季度,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9.4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9.97%;失业人员再就业 4.59 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1 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8.69%和25%;退捕渔民转产就业率动态实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