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6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我省正式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具有安徽地域文化特色的分级分类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保护、充分利用、活态传承。
《实施方案》明确要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省级保护传承机制、明确市县属地责任、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促进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健全保护对象确定机制、落实保护控制要求、强化保护对象名录管理;强化重点领域保护管理,加强保护对象本体保护、注重历史风貌系统保护、统筹协调区域整体保护;推进保护对象活化利用,促进更新利用、创新活化利用、促进展示传承;持续融入城乡建设,稳妥推进城市更新、彰显地域风貌特色、改善特定功能区人居环境;完善保护传承管理机制,完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安徽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十三五”以来,全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持续完善,区域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创新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发展不断融合,以用促保成效彰显,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保护利用优秀案例。
据悉,我省连续获国务院批复 2 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总数达到 81 个,中国传统村落 400 个,历史文化街区 35 片,历史建筑 5945 处。我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充分肯定,多次作为典型代表省份在全国会议交流,并承担了相关全国性试点工作。(本报记者 胡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