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一时糊涂,居然在疫情防控期间卖假口罩……”近日,枞阳县某药店
负责人上缴罚款后悔恨交加。至此,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在疫情期间历时50余天查处的唯一一起销售假口罩案终告段落。
1 月 27 日,消费者小文(化名)通过网络向枞阳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在该 县 某 药 店 购 买 的“ 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可能是假货。接诉后,该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药店调查。药店负责人表示该店未曾出售相关产品。经检查药店进销货记录发现,该药店出售过的一次性口罩并非“飘安”品牌。为查清真相,执法人员再次与小文取得联系。小文表示,他一共在该药店买了两袋“飘安”口罩,拆封后发现产品质量差,一直没敢用。随后,小文将微信付款记录截图和未用的口罩及包装袋拍照传给执法人员。
“这口罩绝对是假的!”执法人员看到图片后立即作出判断。执法人员再次找到药店负责人,而其拒不承认销售假冒产品一事,调查取证再次陷入僵局。
为完善证据,待小文居住的村庄解除交通管制后,该局执法人员找到小文,现场了解其购买细节。小文回忆起当日一个熟人也在购买口罩。执法人员根据小文提供的线索,联系上了这位消费者,取得相关证据后第三次来到药店。最终,在证据面前,药店负责人对其销售假冒口罩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1月26日,该药店负责人以每包38元的价格从一辆推销保健品的送货车上购进20包“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并未履行查验医疗器械合格证明文件等义务,也没有索要进货票据和建立销售台账。案发时,该药店已销售6包,剩余14包自用或已赠送亲友。
鉴于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假冒口罩,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日前,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召开案审会,决定给予这家药店罚款5万元的从重顶格处罚。
(石跃新 本报记者 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