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2岁女生徐某某,从事直播运营工作,因连续加班突发疾病去世,引发公众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普遍关注。记者调查后发现,当前在新业态以及灵活就业中,《劳动法》如何落实是一个难点。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兴起和发展,代驾、主播、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约为 2 亿人,其中,外卖骑手约1300 万名,接近全国人口的 1%。新业态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不仅实现了居民就业,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还方便了社会生活,创造了社会价值。
但与此同时,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行的是灵活就业方式,与传统劳动者的就业模式不太一样,《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往往不适用于新业态劳动者。这使得新业态劳动者们休息休假等劳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曾以北京地区外卖骑手为对象做过调研,调研报告显示95%以上的外卖员日工作时间超过 8 个小时,其中每天工作时间在 11 小时至12小时的占比38.8%,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占比28.08%。
人不是机器,不能一直运转,需要得到充分休息。近年来,新业态就业者“猝死”已经不是个例。不论是何种就业模式,劳动者权益都必须得到充分保障,灵活就业不能“灵活”掉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不能违规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长,不能让超长时间上班损害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人社部等8部委在2021年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休息制度,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督促企业按规定合理确定休息办法,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从治本之策上说,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与时俱进。新业态工时需规范,亟需制定与新业态相适应的工时标准,在促进新业态发展和保护劳动者权益之间找到平衡。另一方面,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监管执法,倒逼平台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灵活就业人员休息权等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