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各单位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进全省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根据2022年安徽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11月2日,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拟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通知》明确了评选范围、名额、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
《通知》强调,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市级、省级三级公示。推荐对象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讨论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坚持代表广泛、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原则,重点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要严格结构比例要求,严把推荐质量关,按照推荐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逐级审核推荐,接受群众监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刘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