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让受害人转账“安全账户”,而是要“加速清查”还受害人“清白”,要求直接交纳手续费,甚至办理各种网络贷款、信用卡提现后向指定的诈骗账户转账。近期,冒充公检法诈骗手段翻新,有群众被骗数千元,合肥警方为此紧急提醒。
4月2日,家住合肥市肥东县的王大姐报警称:被人以冒充公检法方式诈骗数千元。当天中午,王大姐接到自称是“合肥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办理了“医疗理赔业务”涉嫌违法。后对方将电话转接至自称“北京市公安局”的某警官,其表示王大姐身份证件可能被人冒用,因涉嫌“金融洗钱”已立案侦查,并要求王大姐配合“加速清查”。
为缴纳“加速清查”的费用以证明清白,王大姐向对方账户转款了数千元。但再联系对方询问“处理结果”时,发现已被拉黑。
近日,合肥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在梳理警情中发现,一周内合肥市发生4起群众被冒充“公检法”诈骗案。通过回访受害人,民警发现此类诈骗手段有所翻新,由之前的“要求受害人将银行卡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进行核查”到“为受害人加速清查还受害人清白”,直接让受害人交纳手续费进行诈骗。
民警通过对几起该类型案件分析发现,嫌疑人首先通过不法渠道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后,先假冒“社保局”、“银行”等单位工作人员,称其在外地办理某种业务涉嫌犯罪,将电话转接至所谓的“公安机关”;接着,假冒的“警官”称受害人的身份可能被冒用于犯罪,并发送伪造的附有受害人头像照片的“通缉令”等法律文书,以缴纳保证金或查验资金流水用于加速查清事实为由,要求受害人转账至指定诈骗账户。
为了诈骗更多不义之财,作案过程中,骗子利用受害人急于证明清白的心理,甚至要求受害人办理各种网络贷款、信用卡提现后向指定的诈骗账户转账。
合肥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社保、银行、公检法等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公检法部门办案会当面出示工作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微信、QQ等展示上述证件文书;公检法部门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不会通知涉案人核查资金、下载APP,更不会让公民借贷、提现转账汇款。
(合公新 本报记者 蒋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