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新时期的一次经济“大体检”,对于摸清我国经济家底,优化产业结构,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新变化、新特征,更好发挥统计职能都具有重要意义。
1.什么是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2023年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简称“五经普”)。
2.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3.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时间: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4.经济普查采用的调查方法
首先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然后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
5.普查对象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6.这次普查工作有何变化
本次普查最大的变化是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投入产出调查是为系统反映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组织实施的一项大型调查,在逢2、7的年份开展,目前已顺利实施7次。
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虽然目的不同,但组织流程相似,调查对象、调查内容等方面存在重合。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专项试点结果表明,在经济普查年份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利于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协调性,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的更好衔接。
7.普查数据是否作为缴税处罚的依据
相关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