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黄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优良,1-7 月,PM2.5 平均浓度 22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95.8%,均为全省最优。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 7 月和 1-7 月的全国 168 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黄山市 7 月份单月排名全国首位,1-7月排名第6位。
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日通报机制,按日将环境空气质量 4 项关键指标通报给各区县,做到纵向、横向互比,按月发布全市空气质量排名,强化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目标约束和结果运用,将相关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县政府目标考核,调动各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积极性。健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调度机制,及时排查处理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优良。
强化监测体系。建成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84 个,远程视频监控点 45 个、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点 1 个、固定柴油车联合路检点 3 个、VOCs 组分站 1 个,颗粒物组分站 1 个,安装完成柴油车 OBD 在线监控管理系统 1000 余台,提升柴油货车监管能力。徽州区、歙县化工园区均建成投用了大气环境精细化监测监控预警平台,对各自辖区内 27 户涉气企业、15 户涉气企业进行实时监测监控,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推动能源替代。在前期已完成农村茶菊加工燃煤炉灶替代 5300 余台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印发《黄山市 2023 年度菊花加工热源替代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从大气专项资金中安排 600 万元,用于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化替代,加快推动农村茶菊加工燃煤淘汰,能源清洁化转型,并通过制作政策动漫解读加强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已完成135台淘汰奖补工作。
推进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涉气问题排查整治、柴油货车污染管控、秸秆禁烧等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整改扬尘污染问题 64 家次,工业企业涉气问题 63 个,抽测柴油货车 339 辆,非道路移动机械 126台,分别查处超标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5 辆/台,发布秸秆禁烧督查情况通报五期,压实各地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推动解决了一批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深化低碳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目标,黄山市积极推进低碳城市建设,低碳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全社会煤炭消费量较 2015 年下降 50%以上;低碳产业体系逐步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 5 成以上;绿色建筑建设有序推进,绿色建筑比例提升至 98%;低碳交通体系全面深化,城市居民绿色出行比例达 78.3%;林业碳汇储备稳步提升,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1 个,森林城镇 31 个,森林村庄 259 个。在今年 7 月 12日“全国低碳日”国家主场活动现场,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 81 个低碳试点城市进展评估报告,黄山市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黄升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