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浙江省工会女职工品牌工作专项经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经浙江省总工会主席会议审议通过,该专项经费补助管理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是指通过制定优化的工作制度,发展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支持男女职工平衡工作、家庭和个人生活,让职工能在身心健康的状态下投入工作的工作场所。如:建设“妈咪暖心小屋”“母婴关爱室”“女工关爱室”“女工运动休闲室”“爱心托育托管”、举办交友活动等。诸类活动属于“女职工品牌工作”范畴,但这些工作必须有一定的经费,如何规范女职工品牌工作专项经费补助管理,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提高各地加强“女职工品牌工作”的积极性。
浙江省总工会出台的《办法》明确,省工会女职工品牌工作专项经费主要指现阶段用于“浙工缘”交友活动、“妈咪暖心小屋”建设运维、“爱心托育托管”等浙江省工会女职工品牌工作的转移支付资金,旨在持续打响浙江省工会女职工品牌工作,助力打造“浙有善育”金名片,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办法》对各女职工品牌工作的专项经费补助条件和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各级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经费配套,争取更多社会资源支持女职工品牌工作。各级工会要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其作为改进女职工品牌工作和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育龄妇女有更多生育选择,但许多企业缺少录用女职工的热情,虽与女工因怀孕、生育、哺乳等增加劳动成本有关,但更与有关企业不依法维护女职工的权益有关。近年,许多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等而被企业辞退的案件不断增多。许多企业不愿承担女工怀孕、生育、哺乳带来的经济成本。有太多父母无法享受到带薪育儿假、哺乳假、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儿童津贴等。父母们将难以在儿童生命最初几年的成长关键期与他们建立紧密的亲子关系。
浙江省总工会规范“女职工品牌工作经费补助”,有利于打造企业“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是维护女职工权益的一项具体举措。不仅让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以及其他有家庭责任的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及待遇,更通过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场所,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等照护服务……让企业对男女职工理念态度友好、职业发展友好、生育保护友好、照护支持友好、工作安排友好、职业健康友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的家庭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浙江规范“女职工品牌工作经费补助”,建设更多的“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能够让职工适当地分配用于工作、家庭及个人休闲等领域的时间,减少工作与家庭生活之间的角色冲突,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福利待遇,以及平等的职业发展机会。在解决女职工后顾之忧的同时,也能帮助职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减少用人单位人才流失,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让女职工感受到家的温馨,上班就像回到“家”一样,让职工更有归属感,把更多的精力用到工作上,为单位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