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司法厅牵头起草《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广泛征求各市、省有关单位、专家学者意见,经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11月21日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行动方案》包括六个方面33项内容。一是实施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学习、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分类分级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岗位练兵活动、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5项任务。
二是实施决策能力提升行动。包括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反馈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等 5 项任务。
三是实施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包括统筹做好政府规章立改废释纂工作、落实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建设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等6项任务。
四是实施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包括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6项任务。
五是实施政府公信力提升行动。包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严格兑现政策承诺、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给付义务经费保障机制、保持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强化“府院联动”
“府检联动”机制等6项任务。六是实施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包括推进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建设、动态调整和公布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创新、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等5项任务。
本次《行动方案》有突出法治精神、强化目标引领、体现安徽特色三方面主要特色,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