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思考之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考的基础是阅读。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只有通过阅读获得新知识、了解新思想、树立新观念,才能提高思维的准确性、逻辑性、深刻性、敏捷性、创造性。”在此次读书征文活动中,我阅读了《圆圈正义》这本书,该书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所著,全书收录了49篇随笔文章,作者运用坦诚、自省而尖锐的笔调,探讨了法律、正义、道德的理念与现实,分析了社会热点案件,分享了求学办案经验和对人生的思考。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日常面对各类纷繁复杂的纠纷案件,看的最多的是法条、案例之类的法律工具书,鲜少有时间去深思自己的法律理想和人生原则,而阅读此书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
何为圆圈正义?现实中,所有人包括任何仪器都无法画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圆,但是没有人放弃画圆。在宇宙中也是如此,太阳系围绕银河系画圆,地球围绕太阳画圆,月亮围绕地球画圆。如果把理想中完美的圆比作正义的应然状态,那么现实中所有不那么完美的“圆”就可以看作正义的实然状态,而应然的正义是法律永远的追求。
那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如何追求正义?首先,你要勇敢。面对外界的干预要有守护法律底线的勇气,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以及当事人的威胁要有不怕打击报复、依法裁判的勇气。然而,“知道”和“做到”之间隔着万里之远,如果你也踏上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永恒之路,怎样才能做到勇敢?关于勇敢的正当化根据,罗翔教授提出了道德主义和功利主义两种理论,是按道德规则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还是仅以行为之于自己的结果来进行决策?他指出,人们只有着眼于永恒的功利主义才能不再根据眼前的利害得失作出选择,道德主义和功利主义也会走向融合。越追求道德,越能体现人的尊严,在追求道德的同时也不会被“虚妄”的道德所绑架,才能获得最大的自我利益。唯此,勇气才可能有坚实的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各类问题的复杂程度、解决问题的艰巨程度明显加大,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既要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要善于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强化知难而进的魄力和勇气,提升破解难案难事的能力水平,主动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遇到困难不回避,发现矛盾不上交,面对责任不推诿。唯其艰难,方显勇毅;唯其磨砺,始得玉成。越是风疾雨骤,越要拿出“偏向虎山行”“敢于啃硬骨头”的勇气,用担当彰显良知、用实干服务发展、用奉献诠释责任。
其次,掌握平衡。书中指出,世俗的公平正义就是寻找合适的平衡点,那个平衡点才是大家都认可的正义。因此,法官不但是一个法律人,还要从一个政治家的视角全面理解法律、适用法律,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寻找利益平衡点,而关于这个平衡点的把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生活的感悟、对实践的评判、尤其是对人民群众的情感。记得初任法官时,一位前辈曾对我说:“如果不能获得当事人对你的信任,你的任何判决都可能会因为当事人对你个人的不信任而导致对法院公平公正的怀疑。而群众的信任往往很简单,就是看你能不能替他们着想,维护他们的权益。”因此,一次有效的调解、一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判决,都是一个在法律范围内谋求当事人利益平衡的最佳结合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倾注的是我们对群众的情感、对正义的追求。要在党的领导下执法,决不能机械执法,偏离审判工作的人民性。
最后,坚守良知。何为良知?良知是内心的主宰、法官之上的“法官”。书中提到,我们一生都走在回家的路上,人这一生所追求的无论是什么,都是让自己的心灵找到归属,法律人要追求公平和正义,而良知也是公平和正义的尺度,坚守良知才是作为法官的底气,追求正义才是获得幸福感的来源。审判是远离激情的理性,这是强调司法的理性;法律乃公正与善良之艺术,这是强调司法的感性。失去善良这一感性支撑的司法很难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官的职业良知起于“善”、臻于“理”,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因此,法官办案首先要有一颗公正善良之心,以善良驾驭技巧。当然,法官光有善念无法辨明是非对错,在面对失衡的利益格局和破碎的社会关系时,必须有足够的理性和能力去抽丝剥茧、还原真相。因此,在“一手托两家”的诉讼构造中,必须确保善良在理性的维度之内驰骋,而且永远不能僭越公正的位置,如此方可消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真正做到“大中至正”。具体而言,就是在办案中,要利用手中有限的信息,运用法律思维逻辑,按照证据规则,适用法律综合评判,以“善良心”办好案,捍卫公平正义。
在我们身边,无数的法律人不分昼夜地奋斗,维护着司法正义,温暖着你我,虽是微弱荧光,却闪耀着信仰的光芒。这光不是一时兴起,不是凌空蹈虚,而是信仰的集结,是一生的守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