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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报刊: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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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会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期次:第8309期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总工会印发《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调查)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工作,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全覆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全覆盖、“一函两书”工作全覆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经协商沟通解决不成的,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经提示或沟通无效的,要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用人单位未依法改正的,县级以上总工会应向同级人民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近年来,全省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9月,省总工会与省高院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合作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2022 年、2023 年分别调解案件 5.3 万件和 6.7 万件,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 90.91%、77.43%,形成了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今年4月1日,省总工会与省检察院第一次联席会议在肥召开,两家单位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协议,建立沟通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研判、办案协作、党建合作、法治宣传联动等8项工作机制,标志安徽“工会+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启动,实现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双向赋能。4 月 8 号,省总工会又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人社厅,围绕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合作协作,织密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网。

《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24年底全省实现县级以上总工会、各级产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覆盖,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率达 50%,县级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普遍建立“一函两书”工作制度并全面推行。2026年底,实现乡镇、街道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覆盖,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率达 80%,各级工会普遍建立信息共享、风险预警等快速响应机制,提升“一函两书”的有效性。2028年底,实现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覆盖,“一函两书”工作建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工作网格,推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此外,《方案》中还提出,全省各级工会和工会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力度,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等“三大员”的培训。推进工会数字化建设,构建“一函两书”工作数据库,增加“一函两书”工作信息查询、统计、追溯、报告,以及涉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分析等功能,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省总工会还设立了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一函两书”全覆盖。各级工会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选好配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方案》还提出,要探索建立符合本产业平台企业特点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模式,加强运用“一函两书”对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单位的法律监督。

《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大问题。建立完善工会与人社、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劳动法律监督协作联动机制,强化“一函两书”与其他监督的衔接运用。各级工会要配合人大、政府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此外,省总工会将出台“一函两书”工作指引手册,推行“上代下”监督模式。充分运用“12351”服务职工热线、安徽职工服务网等形式,及时发出“一函两书”。积极推进“工会+法院+检察院十人社十司法”的协作联动,推动劳动领域法律法规落实落地。(本报记者 余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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