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 月 24 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美丽安徽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聚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加强统筹谋划,美丽安徽建设蓝图初步形成。印发实施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从绿色发展、优美环境、秀美生态、和美家园、生态文化、安全底线、治理体系等7个方面,谋划 27 项重点任务和若干工作措施,形成“7+27+N”任务体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以美丽安徽建设示范创建为引领,加强试点创新,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山川建设,水清、岸绿、景美的画卷在江淮大地徐徐展开,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安徽新格局正在形成。
聚力治污攻坚,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不断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扎实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巢湖综合治理和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全省PM2.5 平均浓度 34.8 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首次监测时下降 1/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2.9%,较 2015 年上升 11 个百分点;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突破 90%。今年 1—8 月,全省 PM2.5 平均浓度为 34.7 微克/立方米。
强化统一监管,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不断加强。认真履行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职责,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决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研究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严格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实现全省316 个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全覆盖,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累计整改违法违规问题 1978 个。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扬子鳄等一大批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10 个。生态质量指数连续三年稳定保持二类。
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整治。健全问题发现、整改、巩固、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实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坚持按季度拍摄生态环境警示片,建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排查整改奖惩机制,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高整改质效。截至2024年8月底,中央层面交办问题 388 个、完成整改 351 个,省级层面交办问题 4192 个、完成整改 3697 个。构建环保惠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等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问题7万余个。建立环境问题“码”上反映机制,办理信访投诉满意度居全国前三,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九成。
突出源头防治,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优化环境要素保障,全省域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支持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培育,引领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制定生态环境地方标准 72项,推动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加快建设循环利用体系,全域梯次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进 4 个国家级和 6 个省级城市及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多元施治,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健全。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省环委会及 12 个专委会,形成分领域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监管体制更加顺畅。建设“数字安徽-智慧环保”综合平台,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完善法规体系,生态环境领域8部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推广新安江生态保护补偿经验,实施皖苏、皖赣长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实现全省重要河流域、湖泊生态补偿全覆盖;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0 年以来,责任人累计承担赔偿 2.78 亿元,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赔偿机制日益完善。(本报记者 刘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