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 月 7 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然资源是生存之基、发展之要、民生之本、生态之依。近年来,我省自然资源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改革路、打创新牌,扎实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省深化耕地保护制度改革,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实施《安徽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安徽省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措施》,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采取一系列“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截至 2023 年底,全省耕地总面积达 8345.18 万亩,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7176 万亩,耕地面积连续 3 年净增加,连续 24 年实现占补平衡,全省耕地总面积从全国第 9 位提升到第 8位,在 2023 年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中获“优秀”等次。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累计拨付补偿激励资金 4.09 亿元。推动行刑衔接、纪法衔接,坚决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全省新增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从 2021 年的 2.17 万亩下降到 2024 年前三季度的 280亩。
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绘就可持续发展空间蓝图。我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获国务院批复,除合肥市外的 15 个设区市及其所辖 54 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获批。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需求,谋划构建了“一圈二屏三带五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我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成功获批全国首个、也是唯一的省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在制度、机制、管理、科技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改革创新成果。省级出台政策 40 项,形成“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激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十四五”以来,全省单位 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 13.77%,省级以上开发区建成率、工业固投强度、工业亩均税收分别提升 9.0%、9.5%、11.1%。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中型生产规模矿山比例已提升至 58%,14 项技术入选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全国目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有力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我省推进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创建星期六土地要素会商机制,不断提升要素供给能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全省批准各类建设用地119.54 万亩,总量位居全国第 6、长三角地区第 1、中部地区第 1;供应国有建设用地 204.62 万亩,供应总量位居全国第 7、长三角地区第 2、中部地区第 2。锚定能源资源保障目标,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十四五”以来,先后投入省级地质勘查基金 3.77 亿元,新发现矿产地 13 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 10 处,富铁、晶质石墨、煤层气、高纯石英原料矿等实现找矿新突破。优化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落实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改革,全面实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推进“净矿出让”。
我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96 万平方公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加强对违法违规侵占行为执法,牢牢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1103 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完成主体工作,巢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公告登簿,实现零的突破。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完成清查试点,摸清资产家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完成投资约 151.26 亿元,其中,十八联圩湿地三期修复工程入围“中国山水工程”典型案例和“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行动优秀案例。遴选实施省级山水项目 13 个,计划总投资约 13.09 亿元。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十四五”以来,治理废弃矿山 849个、面积 10.41 万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形成“以用定治”市场化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被自然资源部向全国推广。(本报记者 张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