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到 2029 年,建设顶尖孵化器 10 家左右,建设期满每家顶尖孵化器新孵化科技型企业不少于 50 家;导入省外优秀科技团队不少于 10 个……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顶尖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顶尖孵化器培育工作,进一步贯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集聚全链条,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
顶尖孵化器是由行业一流孵化团队牵头运营,孵化模式先进,服务能力突出,科产资源贯通,能有效形成特定领域的最优创新生态、汇聚服务高层次创新人才、高效培育硬科技企业、引领全省孵化行业转型升级的创业孵化平台。
《方案》明确,我省将聚焦量子科技、空天信息、通用智能、低碳能源、生命科学、先进材料、未来网络等未来产业和智能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领域,通过与高水平科技智库合作,深度对接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等,发现细分赛道新趋势,精准挖掘、导入前沿科技成果、优质初创项目,实现“超前发现”“超前孵化”,为产业发展培育更多“种子”项目。
聚焦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企业孵化,在创业辅导、投资咨询、市场拓展、法律财务等方面为创业团队提供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孵化服务,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团队需求,产出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行业技术领先优势、产品服务特色突出、市场应对能力强的硬科技企业。同时,加强与国内外顶尖孵化器对接交流,集聚上下游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和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服务机构,整合全要素创新资源,牵头举办国际化产业活动、有影响力专业赛事等,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各类创新要素自由流动,打造高效协同、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生态。
《方案》规定,省科技主管部门要结合全省产业创新布局,面向各市、省新兴产业专班、科大硅谷等广泛征集顶尖孵化器建设需求,原则上每项建设需求聚焦1—2个关联性强的产业领域,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高。建设主体与省科技主管部门、相关市政府签署建设合同书,约定建设目标和周期、具体任务、资金投入、考核评价指标等,建设期最长不超过5年。
在支持举措上,我省将从金融支撑、人才激励、绩效导向、资源统筹、协同赋能五方面发力。
金融支撑方面,我省将开展“孵贷联动”,加强与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银行开发面向顶尖孵化器的“创新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在孵企业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人才激励方面,我省将支持顶尖孵化器靶向引进转化经验丰富的科学家、跨学科交叉人才、科技创投人才、知名职业经理人、连续成功创业者和具有海外工作(含创业)背景的归国人才,并纳入省科技人才支持体系,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赋予顶尖孵化器“自主荐才权”,省有关科技人才计划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支持。
顶尖孵化器以市为主建设,以建设单位和市县投入为主,省级依据单个孵化器建设目标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给予运营奖补支持。省级对单个孵化器支持资金不超过孵化器当期有关投入的 20%,且支持额度不超过市、县(市、区、开发区)同期投入额度之和,省级每年对每个孵化器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资源统筹方面,我省将支持顶尖孵化器利用其产业资源集聚等优势,牵头组织在孵企业或以顶尖孵化器为主体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建立面向顶尖孵化器定向征集重大科技项目需求机制,支持其参与有关科技和产业规划、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支持顶尖孵化器牵头组建的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平台申报省级创新平台。
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大硅谷、“芜湖鸠兹科创湾”等创新单元和全球合伙人牵头建设顶尖孵化器,相关支持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鼓励顶尖孵化器深化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合作,在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长效对接机制。支持顶尖孵化器与“羚羊”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合作,对专业平台、服务产品、资源要素等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建设,探索开展智能“云孵化”,拓展科技成果应用场景。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