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AI 换脸技术逐渐走入大众视野。凭借其逼真的效果和便捷的操作,AI换脸在娱乐、影视制作等领域展现出了一定的应用潜力。然而,在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其滥用问题也日益凸显,给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带来了严重威胁,亟须通过立法手段厘清其应用边界。
AI 换脸技术属于深度合成技术的一种,其随意使用可能引发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侵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换脸并公开的行为,无疑是对肖像权的严重侵犯。此外,若将他人面孔换至不雅视频中或进行恶意丑化,还可能侵犯其名誉权。AI 换脸技术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还可能成为实施诈骗、诽谤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对社会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面对AI换脸技术的乱象,现有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满足治理需求。尽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为深度合成服务划定了“底线”和“红线”,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模糊地带。例如,对于个人使用AI换脸技术的界限、平台审核责任的具体划分以及侵权赔偿标准的确定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首先,立法应明确个人使用 AI 换脸技术的边界。对于非商业性质的个人娱乐使用,应在保障肖像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设定一定的豁免条件。同时,对于商业用途的 AI 换脸行为,必须严格规定事先取得肖像权人书面同意的程序,并明确相应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再者,强化平台的审核责任。作为 AI 换脸技术传播的重要载体,平台应承担起审核用户上传内容、防止侵权和违法信息传播的责任。立法应要求平台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及换脸的内容进行事先审查,并对违规行为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
此外,完善侵权赔偿制度,也是立法的重要方面。针对AI换脸技术可能导致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侵权问题,应制定具体的赔偿标准,确保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对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应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起到震慑作用。
特别是,在立法的同时,还应加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教育。通过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AI换脸技术滥用风险的认识,引导其合理使用技术,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倡导行业自律,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管理,推动AI换脸技术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