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宿州市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 20 条具体措施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旨在构建科学、协同、高效的涉企监管体系,提升执法监管链条“最前端”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公布“两清单一流程”,让执法人员照单履职。《实施方案》配套印发行政检查流程图,系统梳理了宿州市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流程的核心环节,让执法人员对规范开展涉企检查“心中有戒”。发布《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向社会公示市级行政检查主体 145 家,让企业对谁能检查、谁不能检查“明明白白”。要求执法机关编制并公布行政检查清单,列明检查依据、检查方式、实施层级等重点内容,让执法人员对规范开展涉企检查“照单履职”。
统筹涉企检查计划,为企业省麻烦减负担。在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上下功夫,在利企减负方式上动脑筋,要求执法部门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对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行政检查频次要纳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前要按照规定“亮码入企”,现场检查时要遵守执法行为规范。印发《宿州市“综合查一次”工作指引》,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的,要合并进行,实现减少扰民扰企与提高执法质效的有机统一。
推广服务型执法模式,为企业增信心助发展。印发《关于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宿州市涉企行 政 执 法 案 件 经 济 影 响 评 估 办 法(试行)》,对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苗头,提前通过采用行政建议、行政提示等方式提供定制化的指导和服务,有效减少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在行政执法的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尽可能降低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确保执法检查既合规又便民,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健全执法监督工作体系,让企业有处说有人管。健全联动机制,横向由各级政府牵头,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主渠道作用和人大监督、法治督察、社会监督等渠道作用,如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加强各渠道的信息共享等;纵向推动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助依法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让执法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对企业的投诉举报做到接诉即办、严肃查处,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优化营商环境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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