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近日,省总工会会同省人社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职工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制定“五个一”职工荣誉退休工作制度,增强广大退休职工的归属感、荣誉感、幸福感。
据悉,该制度旨在彰显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进一步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通过五项具体措施做好职工荣誉退休工作:
安排一次谈心谈话。在职工退休前,由所在单位(部门)或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基层工会负责同志与职工进行谈心谈话,肯定工作成绩,听取意见建议,提出希望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举办一场荣退仪式。各级工会组织主动排摸登记当年临退职工,所在单位适时集中或单独举办荣退仪式,通过颁发荣誉退休证书、重温入党誓词、座谈交流、赠言感言、合影留念等形式,为退休职工留下美好记忆,激发在职职工传承优良作风、踏实勤勉工作的热情。
赠送一份退休纪念品。职工退休时,各级工会组织可根据工会等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职能、工作性质和退休职工的兴趣爱好及需求,制作赠送一份纪念品,让临退职工感受到单位的关心和尊重。其中,退休纪念品费用从本单位工会经费中支出,具体标准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开展一次健康体检。职工退休前一个年度内,所在单位根据其身体健康状况,结合工作性质及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健康体检,便于临退职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
组织一次疗休养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在制定年度疗休养计划时,应优先考虑临退职工,或选送其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省、市总工会每年筹划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可安排一批临退职工参加疗休养。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荣誉退休制度是加强职工人文关怀的具体实践,既是对退休职工多年奉献的肯定,也是对在职职工的激励。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各单位抓好制度落实,让这项暖心政策真正惠及广大职工。(周宗魁 本报记者 刘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