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1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将于 2025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
据了解,数字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引领未来发展的关键动能。我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出台《决定》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制定《决定》是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促进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发展,接续提升我省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十四五”以来,我省数字经济较快增长,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年均增速超过 12%。但是,我省数字经济的规模仍然偏小,核心产业占 GDP 的比重偏低,在长三角地区综合竞争力相对较弱,核心产业能级有待进一步提升,数字经济活力需要进一步释放。制定《决定》,有利于明确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优化数字经济生态,聚力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加速数字化转型,加快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接续发展。
制定《决定》是顺应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高端的现实需要。数字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形态,近年来,在全球的规模持续扩张,根据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最新报告,2024 年全球数字经济占全球GDP的比重已达45%,预计2025年将突破50%,部分发达国家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已超过 60%。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也由 2012年的11.2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53.9万亿元,占 GDP 比重达 42.8%。2024 年,全球数字贸易规模突破 7.2 万亿美元,中国数字贸易规模突破 7550 亿美元,位居全球第四位。制定《决定》,有利于推动更好把握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重点赛道,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发展壮大数字贸易,深度融入全球数字经济产业链和经济循环,提升数字经济国际竞争力。
《决定》注重立法的引领性、创新性、实效性,突出了数字经济概念把握、数智技术融合应用、数据资源流通共享、核心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空间扩展、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优化提升和数字经济生态打造。《决定》共二十八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突破传统认知,与时俱进界定数字经济新内涵。《决定》面对现实,把握前沿,跟进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的定义。
二是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机制,推动数据由资源向资产转化。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引导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开放自有数据资源,高水平建设安徽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
三是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加快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突出特色优势,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加快发展数字贸易。
四是加快推进数实融合发展,为稳增长促转型注入新动能。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智化网络化,持续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与数智技术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数字金融,加快发展智慧文旅,加力发展智慧农业,统筹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乡村建设。
五是强化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措施,打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生态。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丰富数字经济场景创新,加强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对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构建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体系。(本报记者 张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