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制定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运行管理一体化企业组建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系统集成、多元融合、循环畅通、安全绿色、创新智能、调控自如”的安徽现代水网。
《指导意见》共 5 节 19 条。《指导意见》明确,各地组建水利一体化企业,可统筹水库、水闸、泵站、水电站、船闸、灌区、供水工程等水利资产,砂石、岸线等涉水资源,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等企业资源。通过划转、置换、并购等方式,优先将水利优质资产和资源注入水利一体化企业,提升实体化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各地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采取职能调整、依托重组、整合新建、业务委托等模式组建或明确水利一体化企业,确实不具备条件地区可通过本地区现有平台公司业务拓展、市级一体化企业延伸服务或引入其他企业等方式,推动实现水网“投建管运”一体化。支持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其他模式。
《指导意见》提出,对于新建水利工程,鼓励水利一体化企业负责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于具备条件的已建水利工程,逐步推进水利一体化企业承担工程运行管理的任务。对于水电站、引调水工程、水源工程、船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等经营性涉水项目,鼓励水利一体化企业承担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支持水利一体化企业通过“水利+农业”“水利+生态旅游”、用水权交易等多种方式统筹区域资源,实现产业链延伸,提升项目综合收益。对于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防洪控制性枢纽、蓄滞洪区建设、主要支流治理、大中型水库水闸建设和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灌溉、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公益性水利项目,支持水利一体化企业积极参与适宜项目的融资、建设和管理。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持续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改革,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组建一体化企业,推动水利工程投建运管由政府主导向“两手发力”转变,加快构建安徽现代水网,提升工程全周期效率与效益,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