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依据是什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4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规定了今年调整对象、执行时间、调整水平和办法、资金来源等。按照通知要求,我省今年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即5%为高限确定我省调整比例和水平,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制定了我省调整方案。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的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参加养老金调整的人员为上年底前已退休人员,当年退休人员不参加当年的待遇调整,这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待遇确定机制决定的。
定额调整水平标准是多少?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体现公平性。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如何确定?
挂钩调整是指增加的养老金与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长缴费、多缴费的人员多调养老金。一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二是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不含社保机构代发的各种补贴或补助)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见角进元)。
退休人员的高龄倾斜标准如何确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80元、3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和2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高龄倾斜标准并不是当年净增加额度,对未享受过高龄倾斜的退休人员,在年满70周岁时,可按上述标准增加;对以往年度享受过高龄倾斜的退休人员,增加标准的差额部分。
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
目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正在调试发放系统,调度落实资金,抓紧组织实施,确保7月底前参保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20年1月1日起补发。
养老金调整计算实例
钱大爷是企业退休人员,1944年出生,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38年,2004年退休,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3581元。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1.定额调整:45元2.挂钩调整:112元①按缴费年限调整:38×2=76元②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3581×1%=35.81元,按照规定,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因此,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增加36元。
3.高龄倾斜:2020年养老金调整前,钱大爷享受70-74周岁高龄倾斜标准每月140元,2019年钱大爷年满75周岁,享受75-79周岁高龄倾斜标准180元,因此,差额部分需要补齐,故钱大爷此次养老金调整高龄倾斜部分可增加40元。
综上,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时,钱大爷每月可以增加基本养老金197元。
(来源: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