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城管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将南京各区域夜景亮度、光色等分为不同等级,划定“暗夜保护区”,征求公众意见。引发网友关注,“亮瞎眼的光污染早该治治了”。
对于大自然中没有工业照明痕迹的“暗夜”,我们容易理解,日落之后的苍穹要么满天繁星,要么伸手不见五指。然而,提起城市里的“暗夜保护区”,很多人可能会一脸茫然:现代化的城市为什么需要保护“暗夜”?五光十色的城市如何保护“暗夜”?“暗夜保护”与眼下许多地方提出的发展城市“夜间经济”矛盾吗?
现代化城市之所以需要保护“暗夜”,是基于光污染已十分严重。如今几乎在每个城市,每当夜幕降临,人们看见的不再是璀璨星空,而是摩天大楼灯火璀璨,街边店铺霓虹广告流光溢彩,城市景观灯、照明灯、LED显示屏等发光设施也是随处可见,使得整个城市亮如白昼。光污染不仅侵蚀了夜空的美丽,还会带来生态问题,影响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更会对人类的视力、睡眠、情绪等健康元素造成隐形危害。因此,在几乎所有城市,有效治理光污染,还公众以“暗夜”,成为许多市民的共同心愿。南京划定“暗夜保护区”,自然是对这种民声的回应,是让都市与生态自然和谐相融的体现。
像南京这样的大城市,工业、商业、科技、物流等相当发达,又如何保护“暗夜”?让它的某些区域的夜晚回到纯粹的、无工业照明痕迹的“暗夜星空”时代,当然不可能。但是,可按照“该亮则亮、该暗则暗、合理分区、光暗平衡,减少城市光污染源产生”的原则,划定“暗夜保护区”,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和周边区域的灯光使用,保留必要的功能性照明和静态色彩淡雅的景观照明,不得使用高亮度、高功率的照明设施,不得使用炫目刺眼、动态变化的灯光装置。换言之,是在保证基础照明的前提下,尽量弱化灯光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揆诸全国,杭州、成都也曾出于生态环境保护,划定“城市黑天空保护区”“暗夜保护区”,在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景观照明设施,设置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得有上射光线。这些做法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是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追求,让我们看到了地方政府对于光污染的治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