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共享机制、精准提供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7月22日,记者了解到,省人社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日前联合印发《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实施方案》,促进退役军人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切实发挥退役军人重要人力资源作用。
《实施方案》要求按照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精准服务的原则,通过七个方面促进退役军人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全面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推动退役军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着力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服务对象主要是退出现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军人;退出现役2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
在精准提供就业服务方面,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建立健全退役军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退役军人专区”,发挥政策宣传、岗位归集、信息发布、精准对接等功能,做好线上线下服务对接。
《实施方案》指出,将退役军人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退役军人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助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企业开展新录用退役军人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在岗退役军人技能提升培训的,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时,加强退役军人培训需求摸底,做到培训意愿真实、摸底了解及时、组织实施精准。
此外,还将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把退役军人作为创业培训重点对象,以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载体,开设远程公益培训课程。通过发放电子创业券,为退役军人提供在线创业意识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进行创业能力测评。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创业特训营活动,提升退役军人创业能力。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补贴。
(本报记者 魏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