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7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计累计完成2.5万亿元,预计较“十二五”末年均增长6.9%。2019年,地方财政收入达3183亿元,居全国第11位,较“十二五”末前进3位。“十三五”期间,我省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据介绍,全省财政支出预计完成3.3万亿元;2019年,61个县县均支出54亿元,较“十二五”末增加17亿元,80亿元以上有9个,60亿元以上有24个。随着财政支出结构更加优化,我省近年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投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财政运行底线,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2016-2019年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9559亿元,较2015年年均增长6.7%。“十三五”期间,我省紧扣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财源建设良性互动,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编制全国首份财税事项优惠清单,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清零,2016至2020年10月,我省累计减税降费4231.1亿元,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十三五”期间,我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从2016年起省市县按照脱贫攻坚任务和财政收入规模的增量、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累计投入577.6亿元、年均增长29.9%,突出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在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中连续4年获“优秀”等次并获得中央奖励资金4.3亿元。
我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近年来民生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稳定在八成以上,保障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重点民生支出需要。据统计,“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5260亿元共计滚动实施54项民生工程,惠及全省7000万人民群众、人均受益7000多元,每年民意调查满意度均保持在85%以上。
(本报记者 何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