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 2025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5 年1月1日起,为2024 年12 月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按照统一部署,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 27.5 元。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在 15 年以内的(含 15年),每月增加 11 元;缴费年限在 15 年以上的,自第 16 年起,每满 1 年每月再增加 0.7 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4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 0.3%。倾斜调整部分,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10 元,年满 80-89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中,对2024 年到达70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各级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7 月 28 日后,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皖事通 App、12333 服务热线、现场查询等方式了解自己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信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切实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