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亮堂堂,心里暖洋洋。颍上县黄桥镇两湾新村脱贫户王家珍打开了话匣子:“以前住在水患频繁的河抱湾村,生活环境差,交通不便。现在住进了楼房,还在家门口扶贫车间上班,打零工一个月千把块,生活真是越过越有奔头。”
过去5年,颍淮大地上,这样的脱贫故事不断上演,汇成了一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脱贫答卷”。“十三五”期间,阜阳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最主要的任务、最重要的职责,聚力抓好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积极应对疫情、灾情“加试题”,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2014年的100.99万人下降至2.47万人,年脱贫人口接近2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12.8%降为0.27%,年下降2.5个百分点;今年4月,临泉县、阜南县、颍东区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标志着全市8个贫困县市区脱贫摘帽全面完成。
5年来,全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各级党委政府把脱贫责任扛在肩上,上下一心、主动作为,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细。一批批扶贫干部进村入户,一批批下基层干部进村蹲点,一项项精准有效的举措破解“老大难”问题,用心用情打通了精准扶贫的“最后一公里”。为此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脱贫攻坚纲领性文件。其中,健康脱贫、行蓄洪区脱贫攻坚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实现了扶贫对象持续稳定脱贫,有效夯实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8个贫困县市区群众满意度均在98%以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在脱贫质量不断提升的同时,该市还要在巩固提升上下功夫。今年,该市对19个省市县重点督办村实行“一村一策”,对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三类户”规范制定“一户一案”,有针对性做好帮扶工作,确保全脱贫、不返贫。
“十三五”期间,该市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上升,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截至2019年底,全市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4年的8213元,增长到2019年的13079元;206个“薄弱村”清除,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强村”达88个,全市村集体经济平均年经营性收入17.2万元。
(杨燕 本报记者 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