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 9 月 15 日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获悉,今年 1 至 8月,省仲裁委严格落实“应立尽立”原则,共立案受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259 件,与去年同期共受理案件 273 件比,下降 5.13%,呈现为稳中有降。
据了解,今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稳中有降,1至8月共受理案件259件,去年同期共受理案件 273 件,同比下降 5.13%。劳动争议类型比较集中,受理的259件争议案件,工伤保险待遇、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三类争议数量较多。其中,工伤保险待遇86件,劳动报酬82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76件,三类案件占总数的94.59%。工伤保险待遇争议频发,1至8月共受理87件社会保险案件中,86件为工伤保险案件,同比增长126.32%。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一共65件,占今年工伤案件总量的75.58%。
省仲裁院院长陈学明表示,省仲裁委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分析研究争议可能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研究转移性就业、规模性裁员、群体性维权、新业态用工、多样性分配、一体化保护等领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大力稳定劳动关系、依法稳慎处置集体争议、加强“调裁”“裁审”衔接、平衡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等制定新举措,下好先手棋。(本报记者 魏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