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日,记者从“安徽这十年”乡村振兴专场发布会上获悉,十年来,我省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两大战略实现有效衔接。今年上半年,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9879 元,比全国高3017元,脱贫群众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
十年来,我省实现48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300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和沿淮行蓄洪区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彻底解决。
我省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历史性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6788元增至2020年的14763元、翻了一番多,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由2013年的2132元增至2020年的11659元,增长近5倍,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由3.8倍缩小至1.4倍,贫困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与此同时,贫困地区的整体面貌也在发生着变化。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累计建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7.2 万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5.4 万公里,所有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累计投资170亿元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建设,在全国率先完成村村通动力电工程;贫困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2%,较2015年底提高23.7 个百分点;行政村全部通宽带,光纤网络和 4G 网络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饮水难、通信难等老大难问题,乡村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我省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让脱贫群众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
在防止返贫方面,我省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优化设置村组网格23.96万个、遴选网格员24.11万人,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监测对象,全省共识别监测对象 9.65 万户、26.7 万人,全部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7成以上的监测对象已稳定消除风险。
针对低收入人口,我省不断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确保帮扶对象及时发现、及时纳入、及时帮扶。截至7月底,全省农村低保对象172.94万人、特困人口32.86万人,人均低保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分别为457元/月、903元/月,农村临时救助水平达2289元/人次。
我省不断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2021年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13618元、增长16.8%,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6个百分点;3000个出列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44.42万元、增长31.3%;今年上半年,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879元,比全国高3017元,绝对值在脱贫县农村住户监测调查的22个省(市、自治区)中位列全国第一。
在两大战略有效衔接下,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21 年达到 18368 元,10 年间增长156.5%,农民生活水平迈上新的台阶。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强村达到1962个。(本报记者 何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