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宣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强抓手、下功夫,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积极推动跨省执法联动。以“一地六县”合作区、“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合作区内 8 个毗邻地区建立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推动长三角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加强与周边跨省相邻市的协调对接,市级层面已与周边跨省相邻市(常州、杭州、湖州、南京)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并制定了《边界区域市级环境污染执法联动工作方案》,完善协同联动处置机制,确保有效应对跨界环境污染事件,2021 年以来共开展市级联合执法检查6次。
建立健全上下游环境污染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为提高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和应对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与水平,2022 年至今宣城市与周边省外杭州市、湖州市、常州市、南京市、无锡市和省内芜湖市、马鞍山市、黄山市签订了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已于 2021 年 10 月与市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案件移送、执法联动、执法信息交流、案件监督、重大案件挂牌督办、联合培训等八项制度,并不定期开展联席会议、联合检查。2022 年以来,共办理并移送危废涉刑案件 3 起,严厉打击了涉危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进一步做好宣城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关工作,2 月 6 日,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工作座谈会,就如何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同时对2023年协作工作进行了会商。
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印发了《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5个相关市直单位分别制定了本行业、本领域专项行动子方案,并成立了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收到 15 个市直单位报来的两批问题190个。
加强突出问题整改。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为重要抓手,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将违法违规贮存、转移、处置固体废物作为重点排查内容,排查发现问题在市生态环境暗访片予以披露,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促推进整改。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共排查问题503个,其中第一批任务清单问题107个,第二批任务清单问题83个,立行立改类问题313个。严格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机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着力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问题的良性循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利益。
(盛升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