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4 年,滁州市财政局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四领域同时发力保障,累计发放各类补贴约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超7%。
大力发展老龄事业,释放最美“夕阳红”的温暖音符。坚持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为具有滁州市户籍、年满 80 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80-89周岁者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者每人每月100 元,100 周岁以上者每人每月300-1200元,总体补助标准全省最高。1-3月,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2833.4万元,惠及14.2万老年人,较上年同期增长近 6%。配套建立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制度,1-3 月,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9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达140.1%,惠及6.8万老年人。
格外关注残疾群体,吹响“春天的事业”高质量强音。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960 元/1200 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960 元。1-3 月,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640.9 万元,增长达 5.4%,惠及 8.8 万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480.8 万元,增长达 13.5%,惠及5.7万人。
扎实保障孤儿成长,演奏社会仁爱之曲、关爱之曲。市县两级切实完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明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办理程序等。1-3 月,全市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591.5 万元,增长达18.8%,惠及1256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救济低保特困对象,谱写基本民生保障崭新乐章。全面精准落实低保特困补贴政策,优先按规定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城市、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 786元、757元,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1028元。1-3月,全市共发放低保金约2.0亿元,增长近5%,惠及12.3万人;发放特困供养金约6395.6万元,增长超6%,月保障特困供养对象2.2万人。
(蔡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