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宣城市作为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城市,在深化改革互联衔接中增强改革能力,用“三个全覆盖”确保点数付费试点改革成效。
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全覆盖。据悉,自支付方式改革启动以来,宣城市医保“两条腿”走路,职工医保进行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付费,同时城乡居民同步实行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付费,确保全市全体参保人员享受改革政策,覆盖全市全体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市域内住院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目前宣城市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付费,立足全市实际,全盘综合考量,将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涵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点数付费管理,做到覆盖全市所有有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DRG病组对住院诊断病组全覆盖。宣城市现已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技术标准,通过提取全市有参保人员住院业务的92家定点医疗机构70余万条出院数据,进行历史数据比对、整合、质控分析、校正、完善和分组测算,并基于CHS-DRG分组规范,建立起全市DRG分组体系。截至目前,稳定组633组,不稳定组283组,覆盖全市现有疾病诊断的全部病组。
(项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