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安徽人社部门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各种挑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省稳定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稳就业
“十三五”时期以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39万人,年均增长67.8万人,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113%。2017、2019年,我省分别作为全国5个省份之一,就业工作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71.9万人、3493.89万人、544.57万人、676.09万人,全部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我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省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扎实做好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全省退捕渔民转产就业率97.8%、参保率100%。累计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40多亿元,完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每年惠及百万人次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15年的3.14%降至今年10月底的2.85%;今年三季度城镇调查失业率5.7%,中部最低。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多亿元。精心打造“2+N”就业招聘、“接您回家”活动品牌,组织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全省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103家,较“十二五”末增长41.2%。共评出信用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47家次,其中AAA信用等级机构30家。
强保障
“十三五”以来,我省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施,基金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制度平稳运行,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逐步健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服务业从业人员、中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的1953元提高至2019年的2411元,增长23.4%。城乡居保月人均待遇122.5元,与制度试点初期比,增长60.3元,增幅约一倍。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最低工资标准的75%提高至90%,达到1281元/月,较“十二五”末增长77%。坚决落实降费率和减免缓政策,今年1至10月,累计减征企业社会保险费416亿元。
兴人才
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人才队伍活力不断显现。深入实施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加大高端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实施知识更新“531”项目,创新推行“江淮优才卡”制度。全面推进技工大省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我省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夺得建筑石雕项目金牌,实现金牌零的突破。
截至2019年底,全省专技人才总量414.6万,较“十二五”末增长38.7%。五年全省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15.6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0万人,副高以上职称人数达24.6万人,其中关系在皖两院院士38人。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568.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57.2万人,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39.4%、41.2%。五年全省新增技能人才169.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7.8万人,获中华技能大奖1人、全国技术能手106人、江淮杰出工匠46人。
真维权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省级联动平台、案件查处平台一体化智慧监察体系。在2019年国务院农民工治欠保支考核中,我省位居A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十三五”以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平均为96.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全省确认评定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3000家、市级示范园区30家。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成立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十三五”时期全省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20多万件,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
深扶贫
让贫困人口实现充分就业,我省深入实施人社扶贫三年行动计划,人社扶贫攻坚战成效明显。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创新实施“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实施“四帮四促”就业帮扶措施,规范认定就业扶贫车间959个,吸纳就业人口31186人,带贫率36.43%。有序开展技能扶贫,实施免费线上技能培训“百日行动”,指导技工院校加大建档立卡贫困生招生工作。扎实推动社保扶贫,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364.48万人、领取待遇150.15万人。稳步推进人事人才扶贫,修订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落实扶贫专技人员倾斜优待政策,持续实施特岗教师、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计划,招募特岗教师3000名。